根据《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2018年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项目(校内开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说明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报选题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教党〔2017〕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创新行动计划实施及优质校建设实际,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探索,并力争课题研究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若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研人员一般在3-5人。
2、已承担长江职业学院校级教科研课题及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课题研究任务且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参与此次申报。
3、请课题主持人在9月14日前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待院系管理员初审、科研处复审通过后,经课题主持人所在院、部、处室审核,并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于9月21日前将纸质版《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至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三、结题要求
1、立项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3年(自批准立项时间起)。课题主持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
2、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要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并将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及20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一并报研究中心,由研究中心审查后决定是否进行结题评审验收。
3、研究成果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
(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3)公开出版的相关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
(4)获湖北省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省级领导批示的咨询报告不少于1篇。
4、研究成果应当在适当位置标注“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基金项目及编号”,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四、其它有关事项
1、课题申报的有关文件及材料可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科研项目”—“项目申报”中找到相应的“申报计划”进行下载。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70120
电子邮箱:cjxykyc@aliyun.com
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