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实施学校“十三五”规划,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鼓励全校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度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校内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说明
1、课题题目自拟。申报选题要围绕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建设特色高职这一总体目标,针对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并力争具有学术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2、各部门及个人向省级以上部门申报的内涵建设、教育教学的专项建设项目,若获立项,均可申报为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校内开放课题。项目建设过程与课题研究过程同步,课题结题以项目验收(鉴定)结果为依据。
二、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若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须有一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
2、已承担长江职业学院校级教科研课题及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课题研究任务且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参与此次申报。
3、课题主持人需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申请书》,经课题主持人所在院、部、处室审核,并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4、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 2016年9月20日。
二、结题要求
1、立项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3年(自批准立项时间起)。课题主持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
2、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要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并将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及20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一并报研究中心,由研究中心审查后决定是否进行结题评审验收。
3、研究成果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
(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3)公开出版的相关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
(4)获湖北省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省级领导批示的咨询报告不少于1篇。
4、研究成果应当在适当位置标注“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基金项目及编号”,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三、其它有关事项
1、本通知中所涉及表格材料,均可从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网址(http://skjd.cjxy.edu.cn/index.jsp)下载。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瑶
联系电话:027-87170120
电子邮箱: cjxykyc@aliyun.com
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