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请各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http://skjd.cjxy.edu.cn/index.jsp);
如需延期结题,请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http://skjd.cjxy.edu.cn/info/1007/1047.htm),并于2021年5月10日前递交至研究中心。
2.往年因不满足结项条件未能按期结项、延期变更等项目,纳入本次结项范围,按照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3.2020年度“疫情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项项目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在本次完成结项工作,未能如期完成的将参照《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二、提交材料期限
提交时间限定为2021年5月20日前,期间请将研究主报告、立项申请书、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研究成果装订成册(装订详见“三、具体要求中的第5点和第6点”中要求),一式三份交至图信大楼1011室;同时,以上材料分别形成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后发送至邮箱:hbjnrc@163.com,打包文件请命名为:“2021年度一般项目结题+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
三、具体要求(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一致)
1.课题相关结题材料具体包括:
(1)研究报告;
(2)研究的主要成果复印件(论文、著作等);
(3)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复印件(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立项申请书及立项通知复印件。
2.结题报告书(或成果评审表、鉴定审批书)中成果简介字数要求参照相应课题来源结题规范,若无明确要求一般3000字左右。
3.研究报告(所有项目都需要有研究报告)要求:
(1)内容充实,理论联系实际,并紧扣课题研究前沿;
(2)围绕课题申报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撰写;
(3)概述研究成果主要内容,突出特色及创新点;
(4)研究报告中应设置“问题与讨论”板块,明确课题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主要方向;
(5)字数要求参照相应课题来源结题规范,一般不少于10000字;
(6)引文原则上不少于10项(包括自己的研究成果)。
4.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与课题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一致。
5.所有材料要求一律采用A4纸打印,并在研究的主要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中用彩色笔标出:作者姓名、出版或发表日期、项目资助及编号;相关结题材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封面及目录;结题报告书(或成果评审表、鉴定审批书)和相关结题材料分开装订,并用铅笔标注页码。
6.相关结题材料装订的封面及目录排版可参照附件《项目结题封面及目录模版》(http://skjd.cjxy.edu.cn/info/1007/1050.htm)。
联系人:王宇,027-87170255
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