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生涯教育”专项课题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内涵发展,“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夯实基础,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根据《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本中心与湖北省高职院校生涯研究培训基地联合组织开展“生涯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课题申报范围须以《2023年度“生涯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
2.拟资助课题数量为:攻关专项3-5项,一般课题10项。
3.湖北省内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管理干部均可申报,在读博士生可在其导师推荐或委托下进行申报。
4.攻关专项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攻关专项研究项目承诺书》,课题完成后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申请书》与结项材料一并提交;一般课题主持人需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研究项目活页》一式3份(可从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网址下载),由主持人所在单位(校级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校级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报送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
5.课题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攻关专项须于2023年7月3日下午17:00前提交《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攻关专项研究项目承诺书》。一般课题申报材料截止于2023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若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包括在读博士),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在读博士申报,同行专家之一须为其指导导师),课题参研人员一般在3-5人。
2.已承担长江职业学院校级教科研课题及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课题研究任务(包括与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的联合委托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参与此次申报,攻关专项除外。
3.请课题主持人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按截止时间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三、评审与资助
专家评审采用会议或通讯方式,实行差额投票和集体协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专家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采用“以奖代助”的形式予以经费资助,实际资助额度另行通知。所有项目结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予以拨付。经费的使用须按《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结题要求
1.立项课题研究时限:攻关专项须于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一般课题为1年(自批准立项时间起),课题主持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所有项目不得延期。
2.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要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并将最终研究报告、成果复印件及30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一并报研究中心,由研究中心审查后决定是否进行结题评审验收。
3.研究成果须达到不少于下列1项条件,攻关专项必须满足(6)项要求:
(1)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2)公开出版的相关学术专著1部。
(3)撰写不少于3000字调研报告,获湖北省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省级领导批示的咨询报告不少于1篇,或获得长江职业学院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采纳。
(4)以长江职业学院或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的名义申请并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仅限于国家教育类社科基金、国家教育规划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
(5)相关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管理咨询等横向项目)到账额不低于5万元。
(6)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且不少于2篇实践案例,仅限攻关专项。
4.研究成果必须将“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适当位置标注“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基金项目及编号”,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五、其它有关事项
1.课题申报的有关文件及材料可登录“http://skjd.cjxy.edu.cn/xzzx.htm”进行下载。
2.课题申请者须在截止日17:00之前,将相关资料的word版本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bjnr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2023年生涯教育课题+学校名称+项目类型(攻关专项或一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70120
附件1:2023年度“生涯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攻关专项研究项目承诺书
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湖北省高职院校生涯研究培训基地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