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处室、湖北省益康制药厂:
根据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关于下达“疫情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鄂技人研〔2020〕3号),“疫情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立项的20项应于12月15日结题。按照《关于下达“疫情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请各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http://skjd.cjxy.edu.cn/index.jsp),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结项申请(请按照科研系统中要求如实填写);
2.如需延期结题,请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http://skjd.cjxy.edu.cn/info/1007/1047.htm),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在科研系统中完成延期申请,以便及时办理延期结题手续。延期不得超过2021年6月15日。
二、提交材料期限
1.提交时间限定为2020年12月25日前,期间请将研究主报告、立项申请书、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研究成果分别形成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后通过科研系统上传,打包文件命名:“疫情专项项目+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
2.项目研究没有启动、或没有及时办理延期结题手续,或评审不合格的项目,研究中心将撤销该项目,并收回资助经费。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能申报本中心任何研究项目。
3.项目验收合格的,将予以经费资助,资助强度2000元/项。
三、具体要求(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一致,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各课题负责人向所在院部提交《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和相关结题材料纸质版3份(装订按以下顺序进行)和电子版。课题相关结题材料具体包括:
(1)《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
(2)研究报告;
(3)研究的主要成果复印件(如有应用或实践报告的,须有采纳部门的采纳意见并签章);
(4)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复印件(专利证书、产品图片、媒体报道、宣讲照片、获奖证书等);
(5)立项申请书(已经提交纸质版的可从科研处领取,未提交的请尽快提交)及立项通知复印件(OA系统中下载)。
2. 《项目鉴定申请·审批书》中成果简介字数要求参照相应课题来源结题规范,篇幅要求3000字左右。
3.研究报告要求:
(1)内容充实,理论联系实际,并紧扣课题研究前沿;
(2)围绕课题申报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撰写;
(3)概述研究成果主要内容,突出特色及创新点;
(4)研究报告中应设置“问题与讨论”板块,明确课题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主要方向;
(5)字数要求参照相应课题来源结题规范,一般不少于6000字;
(6)引文原则上不少于10项(包括自己的研究成果)。
4.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与课题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一致。
5.所有材料要求一律采用A4纸打印,并在研究的主要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中用彩色笔标出:作者姓名、出版或发表日期、项目资助及编号;相关结题材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封面及目录;结题报告书(或成果评审表、鉴定审批书)和相关结题材料分开装订。
6.相关结题材料装订的封面及目录排版可参照附件《项目结题封面及目录模版(新版)》(http://skjd.cjxy.edu.cn/info/1007/1050.htm)。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027-87170120
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