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提高效率,确保各项研究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对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下称“研究中心”)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研究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
1、全面实施教育厅确定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标准,保证研究中心建设水平与质量。
2、拟定并实施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研究计划。
3、聘任研究中心副主任、各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
4、制定研究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5、筹集经费,按有关规定批准使用和管理经费,开展表彰与奖励活动。
6、向学校领导及省教育厅科技处报告工作。
二、研究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拟定并组织实施研究中心年度研究计划。
2、协助主任制定研究中心管理制度,并处理日常事务。
3、协助主任进行研究中心内部协调并开展外部联系工作。
4、组织指导研究中心网站更新及科研成果统计工作。
5、完成研究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研究中心各研究室主任工作职责
依据研究中心四个研究方向分别设立四个研究室,实行研究室主任负责制。研究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1、按照研究中心学术发展规划,制定本研究方向发展规划。
2、提出本研究方向年度研究计划,供学术委员会发布项目指南。
3、负责本研究方向的科研团队建设。
4、组织本研究方向的项目申报、研究、管理,积淀本研究方向科研成果。
5、开展本研究方向的学术交流、社会合作及咨询服务活动。
四、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处理研究中心办公室内部事务,做好为研究人员服务的工作。
2、负责对外联系与接待。
3、具体更新研究中心网站,统计科研成果,建立科研档案。
4、完成研究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研究中心资料室主任工作职责
1、采购书刊资料,进行编目、登记造册并入柜保管。
2、负责书刊资料(包括电子图书)的借阅及资料室的管理。
3、收集相关科研信息,为研究人员提供查询服务。
4、做好建设研究中心数据库的准备工作。
5、完成研究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