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处室:
经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严格评审,有26项项目被立项为2016年度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项目,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22项,现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并按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
2.立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3年(自批准立项时间起),逾期不能完成者,撤销项目。
3.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在适当位置标注“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基金项目及编号”,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附件:2016年度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立项项目一览表
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