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劳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劳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现面向全校开展 “劳动教育”攻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选题方向
(一)劳动专题篇
1.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2.劳动精神与职业道德、劳动精神与职业素养提升
3.工匠精神与专业技能提升、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创新
4.劳模精神与职业发展、践行劳模精神与职业能力提升
(二)劳动实践篇
1.“生活劳动+”专业实践(分3个方向)
(1)家庭生活劳动
(2)学校生活劳动
(3)社会生活劳动
2.“生产劳动+”专业实践(分4个方向)
(1)农业生产劳动
(2)工业生产劳动
(3)服务业生产劳动
(4)新材料在劳动中的应用
3.“服务性劳动+”专业实践(分3个方向)
(1)学校服务劳动
(2)社会服务劳动
(3)创新创业劳动
4.劳动教育周、劳动教育月等活动全攻略
(三)新质劳动篇
1.新劳动新要素以及新职业新未来(分3个方向)
(1)新质生产力与创新管理
(2)新型劳动力市场与职业发展
(3)未来产业与创新创业
2.新职业新未来以及新职业新素养(分3个方向)
(1)职业规划与发展策略
(2)新职业视野与职业发展实训
(3)新职业素养与职场能力提升
二、申报规则
1.每位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选题,鼓励科研能力突出者申报多个方向,选题可以参考以上列出的几个方向,也可进行适当调整。
2.鼓励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申报,也可自主搭建项目研究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院校合作。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全校教职工均可申报,非教师系列的管理、工勤人员也可申报。
3.课题主持人需填写《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攻关专项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详见附件,由项目申报主持人报送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上善楼1105室),同时上报电子版。
4.课题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 2024年1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项要求
结项材料须于2024年11月26日前提交,经中心验收合格后,项目颁发结项证书,且每个项目拨付3000元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如有申报意向,关于项目研究选题及其他问题可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联系人:邱贻洁,联系电话:027-87170120
项目申报邮箱:hbjnrclx@163.com
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攻关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2024年10月30日